簽證辦理(lǐ)

日本簽證

簽證類型: 日本短(duǎn)期商務簽證
有 效 期: 3個月
最多停留: 15天,30天或90天(使館根據實際情況而定)

工 作 日: 10個(僅供參考 以使領館實際出簽為(wèi)準)

北京領區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陝西省、山西省、甘肅省、河南省、河北省、 湖北省、湖南省、
青海省、新疆維吾爾自(zì)治區、甯夏回族自(zì)治區、西藏自(zì)治區、內(nèi)蒙古自(zì)治區
上海領區:上海市、安徽省、浙江省、江蘇省、江西省 
廣州領區:廣東省、海南省、福建省、廣西壯族自(zì)治區     
沈陽領區:遼甯省(除大連市)、吉林省、黑龍江省     
重慶領區:重慶市、四川省、貴州省、雲南省
大連領區:大連市   
青島領區:山東省  
香港領區:香港特别行政區、澳門特别行政區
簽證資料:  
1. 簽證申請書(正反面打印)
2. 有效期6個月以上護照原件(有舊(jiù)護照必須提供,若無,請寫遺失情況說明)
3. 近3個月內(nèi)拍攝的(de)2寸(3.5cmx4.5cm)白底彩照2張
4. 戶口本複印件(戶口簿上各欄內(nèi)容:姓名、婚姻狀況、工作單位、職業等,必須與現在工作單位一(yī)緻.否則到當地(dì)公安局更改或開具的(de)證明原件)
5. 派遣函原件
6. 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(zhāng)
7. 暫住證或居住證(非本領區的(de)需提供)
8. 邀請理(lǐ)由書,簽名并蓋章(zhāng)(邀請方提供)
9. 身元保證書(邀請方提供)
10. 滞在預定表(邀請方提供)
11. 關于邀請單位的(de)資料(邀請方提供)
不同領區材料要求略有不同。